异地就医结算更方便
12月1日,全国医疗保险推出了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到目前为止,跨省医疗保险直接结算相关治疗费用的门诊慢性病增加到10种。
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不断推进。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的数据,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近1.7亿参保人员,减少资金预付款1429.69亿元,同比增长101.14%、29.37%。其中,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1.59亿人次,同比增长108.43%。在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中,跨省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62.07万人次,个人预付款减少63.84亿元,同比增长224.91%、242.99%,增幅明显。
今年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和《关于安全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范围的通知》,标志着跨省远程医疗结算改革从扩大服务到优质服务和强管理的新阶段。新规定的出台将给被保险人带来什么新的便利?最近,国家医疗保险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问: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疾病扩大,给被保险人带来什么便利?
答:2021年,我国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等5项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门诊慢性病跨省网络定点医疗机构达到6.90万家,实现各县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性病跨省结算费用(包括手工报销和直接结算)已占所有门诊慢性病跨省结算费用的80%以上。
此外,今年12月1日增加了5种门诊慢性病,到目前为止,全国所有医疗保险协调区域都可以提供10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服务。被保险人可登录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应用程序,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网络指定医疗机构查询”,查询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结算和支持疾病;也可点击“更多筛选”,在“开放类别”中选择门诊慢性病,查询所有门诊慢性病费用跨省网络指定医疗机构。
持医疗保险代码或社会保障卡到开设门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时,应主动通知跨省医疗保险人的身份和门诊慢性病的待遇。跨省网络指定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系统获得被保险人享受的门诊慢性病治疗。接待医生将根据医疗场所的管理要求,进行特殊疾病治疗,合理用药。
问:被保险人到异地就医,享受什么样的报销待遇?
答:随着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不断完善,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也在稳步推进。远程医疗结算遵循“医疗目录、保险待遇”的原则。医疗目录,即远程医疗实施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也就是说,远程医疗可以报销,不能报销,以医疗保险目录为标准。被保险人的待遇,即起始支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简单地说,远程医疗可以报告多少钱、起始支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金额,按照被保险人的标准执行。
问:一些被保险人发现,虽然异地就医可以直接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了。怎么了
答: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区域管理,协调区域应合理制定融资待遇管理等具体规定,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同,基金支持能力和运营也存在差异。
新规定要求,合理确定跨省医疗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对于累计余额可支付月少于6个月,被保险人医疗需求,也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同时做好基金运营风险评估,及时完善医疗结算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医疗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同级医疗机构保持合理差异。原则上,跨省转诊人员和远程急诊救援人员的支付比例下降约10个百分点,非急诊、非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医疗人员的支付比例下降约20个百分点。
问题:京津冀等地已开启区域内异地就医视为备案模式,为何还要强调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答:目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基金支持能力和分级诊疗体系的要求,确定了长期居住、临时外出等不同医疗类型的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需要通过记录管理提供准确的结算服务。新规定强调完善远程医疗记录处理流程,确保各渠道记录材料统一,做好记录通知服务。同时,新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跨省远程医疗记录政策,加强远程医疗记录管理,完善工作承诺方式,完善短缺验收服务的关键要素。这些措施将为被保险人提供更方便的服务。
《 人民日报 》( 2024年12月05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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